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声明

发布时间:2024-07-11浏览次数:30设置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声明如下:

一、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费缴纳(含重修费)平台为随申办学校从未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收学费。学校在学生录取报到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费在每学年初按照专业学年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专升本学生分三次缴纳,高起本学生分五次缴纳,不跨学年预收。重修费按学期缴纳,每学期具体缴纳时间通知在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和教务系统中发布。

三、学校严格执行有关收费制度,除了按学费标准向学生收缴学费外,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1.专升本(非艺术类)每学年学费标准为3200元每学分收费标准108元/学分,重修费收费标准为100元/学分。

2.专升本(艺术类)和高起本层次所有专业已停招。专升本(艺术类)每学分重修收费标准为150元/学分,高中起点本科层次每学分重修收费标准为100元/学分;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学校名义代收学费,一经发现,学校将追究其法律责任;严禁学生将学费分批或一次性交给个人或机构,学生如因未按学校要求缴纳学费而造成任何损失和不良后果,学校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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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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