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点:
为做好2023学年秋季学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2023学年秋季学期高起本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表
完成时间节点 | 工作内容 |
2023年8月15日前 | 完成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工作 |
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完成《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立题卡》 | |
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完成《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 |
2023年8月28日-11月11日 | 学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 |
2023年9月9日前 | 学生上传立题卡(PDF格式)至教务系统 |
学生上传任务书(PDF格式)至教务系统 | |
2023年10月7日前 | 学生上传论文初稿(PDF格式)至教务系统 |
2023年10月28日前 | 被抽查和申请查重的学生上传论文正文以PDF格式至教务系统毕业论文“论文终稿”处;站点将名单汇总表发教务办邮箱。 |
2023年11月11日前 | 教学点提交毕业论文答辩日程安排表。 |
2023年11月13日-11月18日 | 毕业论文(设计)终稿上传与答辩 |
2023年11月13日-11月18日 | 所有学生上传论文终稿(PDF格式)至教务系统毕业论文“论文终稿”处。 |
教学点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 |
2023年11月25日前 | 教学点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的评定、汇总、公布及录入工作 |
2023年10月14日-11月11日 | 毕业论文(设计)抽查与重合度检测 |
2023年10月16日前 | 学生自愿申请查重,教学点确认论文查重名单并报学院。 |
2023年10月20日前 | 学院公布论文抽查名单。 |
2023年10月26日前 | 被抽查和申请查重的学生将毕业论文(设计)正文以PDF格式上传教务系统毕业论文“论文终稿”处。教学点报送抽查和查重名单汇总表至教务办邮箱。 |
2023年11月1日前 | 公布抽查和查重结果。 |
2023年11月9日前 | 检查结论为“修改后答辩”的学生在老师指导下进行整改,并重新将材料上传教务系统毕业论文“论文终稿”处 |
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后两周内 | 教学点安排“延期答辩”学生完成论文答辩。 |
工作要求:
1.请各教学点按照以上时间节点做好2023学年秋季学期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督促学生按时做好毕业论文(设计)资料上传,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报告学院;
2.毕业论文(设计)抽查学生与申请查重学生应在要求时间内点完成材料上传,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本次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环节,成绩记为无效,并纳入下一年度毕业论文(设计)抽查名单。
3.请各教学点在答辩前1周上报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时间安排,学院将安排巡查答辩情况。未上报答辩时间的教学点,不得单独答辩,否则成绩不予以记录。
4.请教学点根据情况开设毕业论文(设计)重修班。
附件1:上理工继教〔2021〕6号上海理工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pdf
附件2:上海理工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及样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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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20日